当前位置:首页  科学研究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科研院关于2019年度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布置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1月28日 访问次数:1041

各相关学院(系)、校科技创新团队、校设研究院、相关科研基地:

       根据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要求和会议确定的分配方案以及《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细则》(浙大发科〔2017〕2 号),请各学院(系)、校科技创新团队、校设研究院、相关科研基地结合自身实际,秉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尽快制定本单位遴选方案,启动组织好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青年科研创新专项:请各学院(系)根据学校核算下拨的资金额度,兼顾上年度立项的在研项目情况,结合本单位双一流建设目标,遴选本单位本年度拟资助的项目,并做好后2年的项目规划。

       联系人:各学院(系)科研科秘书

       2、科研发展专项:请校科技创新团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非军工)、负责人根据团队及基地发展规划商所在学院(系)提出本年度的拟资助项目。

       联系人:鲁晓佳(科研院项目中心基地办, 88981125

       3、校长专项:请科研院相关部门协同各学院(系)根据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确定的方案做好当年拟立项分类计划项目的部署落实工作。

       联系人:林慧芳(科研院项目中心项目办,88208863

       请各学院(系)、校科技创新团队、相关科研基地及校设研究院做好项目的遴选和规划工作,以上相关部门的资助额度及立项流程科研院另行邮件通知。请各单位于2019225日之前将汇总的本年度拟资助的项目信息简表发送至科研院项目中心办林慧芳老师处(kyylhf@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