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研人员:
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尊重和保护受试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科研人员科研伦理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对于所有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申报之前都须进行伦理审查。
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委托浙江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
一、申请材料
请各位科研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 浙江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科研项目申报伦理审查申请表
2. 项目(课题)申报书或研究方案和项目摘要(包括研究目的、内容和意义、文献综述和动物实验数据等资料)
3. 受试者知情同意书(方案)
二、时间安排
请务必于2019年2月21日下午17:00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medicalethics@zj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19国基金申报伦理申请+单位+姓名”;并于2019年2月28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需签字)送至医学院综合楼603科研办公室。
三、其他事项
1. 附属医院项目及临床试验项目的伦理审查,请向各医院伦理委员会提交申请;
2. 本次伦理审查仅供基金项目申报使用,项目获批后需重新申请项目实施伦理审查;
3.联系人:龙鑫琦 88208014
附件:
附件1:浙江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科研项目申报伦理审查申请表.doc
浙江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