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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研院关于《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3月13日 访问次数:280

为有效对接和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示范带动和引导作用,根据《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浙科发外2017187号)精神,浙江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19年度省级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年度申报的省级基地包括依托企业建立、依托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建立、依托科技中介机构、孵化器和科技园区建立等类型。

请申报人认真对照《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认真填写《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1.合作方向。申报所属领域和合作国别须符合浙江省重点发展需求、产业领域和空间布局。优先支持在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围绕解决我省产业发展的“卡脖子”问题开展交流合作。

2.合作条件。申报单位须具备充足的国际合作投入、通畅的对外合作渠道和国际化的人才团队。

3.合作成效。通过国际合作引进技术、人才、载体,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将优先予以认定。与外方的合作机制具有创新性、典型性和可复制性的将优先予以认定。

为优化全省国合基地布局,依托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申报的,原则上在相同产业或研究领域内不重复设置基地。申报人要整合优化学科资源优势,在相同或相近领域不进行重复申请;高校每个学院原则上不能设置超过一个基地。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方式。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报,申报材料均由电子版填报上传,无需报送纸质件。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具体方式为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服务地点切换为“浙江省”,选择“法人办事”,部门导航中选择“省科技厅”,选择“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 ”进行在线填报。

(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含绩效汇总表);

2.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时间和管理。申报截止时间为422日。

四、联系人

科研院                陆丹旸 谢崇波 0571-88981775 kyyldy@zju.edu.cn

省科技厅合作处        张宇环,0571-87054043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沈涛,0571-87054113


附件: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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